A、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6日 B、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C、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6日 D、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A、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6日 B、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C、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6日 D、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A、不需调整,只将其作为2018年3月份的业务进行处理 B、调整2017年财务报表期初数和上年数 C、调整2018年财务报表期初数和上年数 D、调整2017年财务报表期末数和本年数
A、2018年5月5日,乙公司发生火灾,烧毁一生产车间,导致生产全部停工 B、2018年5月10日,法院对乙公司涉讼的专利侵权案作出最终判决,乙公司赔偿原告20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无法合理估计赔偿金额,乙公司在2017年度财务报表中对这一事项作了充分披露,未确认预计负债 C、2018年5月15日,8注册会计师知悉乙公司2017年12月31日已存在的、可能导致修改审计报告的舞弊行为 D、2018年5月20日,乙公司收回一笔2017年已经注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000万元
A、2018年2月1日,乙公司2017年末的某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大幅贬值 B、2018年2月10日,乙公司发生重大诉讼 C、2018年2月15日,乙公司于2017年确认的一笔大额销售被退回 D、2018年3月16日,乙公司发生企业合并
A、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B、(1)2017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800万元。 C、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未决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并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200万元。 D、(2)2018年3月5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违约金700万元。甲、乙公司均不再上诉。 E、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8年2月28日;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31日;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