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期限截止日是()。
A、2016年12月31日
B、2017年4月30日
C、2017年12月31日
D、2018年4月30日
A、2016年12月31日
B、2017年4月30日
C、2017年12月31日
D、2018年4月30日
A、2016年5月6日,挂牌公司购买甲公司51%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B、2016年8月9日,挂牌公司购买乙公司30%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C、2016年9月19日,挂牌公司出售丙公司51%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D、2016年11月8日,挂牌公司购买房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A、挂牌公司与某上市公司拟签订收购意向书,多家媒体发布该消息,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尚未确定,因此不予披露 B、挂牌公司与某上市公司于201X年9月5日(周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该上市公司于9月7日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挂牌公司9月10日披露 C、挂牌公司签订重大业务合同,预计其合同收入占整年收入50%,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该新闻后第二天,告知主办券商并要求披露该事项 D、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客户签订重大业务合同,预计占当年合并报表收入的比重为35%,拟于当天披露该事项
A、在2017年4月21日披露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在2017年4月25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B、在2017年4月21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在2017年4月25日披露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C、在2017年4月21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D、在2017年4月29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未披露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