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资产转移准则,并于()正式发布。
A、2015年3月31日
B、2017年3月31日
C、2014年3月31日
D、2016年3月31日
A、2015年3月31日
B、2017年3月31日
C、2014年3月31日
D、2016年3月31日
A、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时,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期期初的留存收益 B、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C、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D、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A、A.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B、B.突出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对相关实务问题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指引 C、C.增加了继续涉入情况下相关负债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对此情况下企业判断是否继续控制被转移资产提供更多指引 D、D.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情况下转入方的会计处理和可能产生的对同一权利或义务的重复确认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A、A.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了重新分类 B、B.对重分类后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作出明确规定 C、C.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作出明确规定 D、D.《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更多的使用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