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应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A、两年以上(含两年)
B、一年以上(含一年)
C、一年
D、半年
A、两年以上(含两年)
B、一年以上(含一年)
C、一年
D、半年
A、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B、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A、安置残疾人连续18年下滑 B、市场经济体制下,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福利性体现不足 C、残疾人集中就业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等保护性政策至今无法落地 D、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E、辅助性就业冲击
A、实行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B、实行按单位实际缴纳税款先征后退增值税的办法 C、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换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D、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换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A、按比例就业,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0% B、集中就业,即: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C、农村就业,即:根据当地农村资源,把扶贫和残疾人就业结合起来,开发养殖、种植、手工编织等岗位,实现农村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 D、灵活就业,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