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在申请中药制剂批准文号时申请委托配制的,应当按照()的相关规定办理。
A、《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
B、《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
D、《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管理办法》
A、《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
B、《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
D、《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管理办法》
A、A.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为假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B、B.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为劣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C.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D.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的,没收违法生产的制剂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E.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A、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B、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经所在地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