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构的()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A、经营收入
B、经营利润
C、职工工资
D、资产总额
A、经营收入
B、经营利润
C、职工工资
D、资产总额
A、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形成的新设的二级分支机构,作为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办法规定的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一律不再调整 C、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作调整 D、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A、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 B、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 C、新设立以后第二年的分支机构 D、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 E、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
A、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应纳税额 B、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非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C、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应纳税额-当期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D、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应纳税额-当期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当期非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A、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该分支机构实施税务检查 B、总机构查补所得税款不需进行分摊,由总机构缴纳入库 C、分支机构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的税前扣除项目,不得由分支机构自行计算调整 D、分支机构查补所得税款,应将其中的50%分摊给总机构缴纳
A、有关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应按年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B、有关金融机构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情况,应按季度汇总统计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C、人民银行或当地分支机构可以要求金融机构按季度汇总报送有关报告可以交易情况 D、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涉嫌犯罪的情况金融机构应按年度向人民银行或者当地分支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