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A、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有不当行为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B、财务顾问在收购中,应关注被收购公司是否存在为收购人提供担保 C、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利用收购损害收购公司合法权益的,应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D、财务顾问要进行独立判断,不可以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协助核查
A、公众公司应当聘请为其提供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为独立财务顾问,但存在影响独立性、财务顾问业务受到限制等不宜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情形的除外 B、公众公司可以聘请为其提供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为独立财务顾问,也可以单独聘请其他具有财务顾问资格的机构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C、独立财务顾问及其工作人员在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应当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D、独立财务顾问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