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多少日前将法规草案发给代表。()
A、二十日
B、十五日
C、十日
D、三十日
A、二十日
B、十五日
C、十日
D、三十日
A、A.法规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论证情况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B、B.法规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证情况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C、C.主任会议决定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时,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D、D.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A、A.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法规草案表决稿时,有修正案的,先审议、表决修正案 B、B.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单独表决 C、C.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后,主任会议应当决定将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 D、D.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法规草案表决稿及其修正案和有重大争议的条款,由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A、对市级部门所属单位的不同意见,由该部门组织协调 B、对市级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国家机关的不同意见,属行政管理范围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 C、对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会议组织协调 D、对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不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协调
A、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草案,可以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B、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的法规草案,涉及两个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可以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C、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应当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D、由有权提出法规案的机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织起草,可以自行组织起草,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