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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确定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内时,通常考虑的因素是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两地不一致时,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更多“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确定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内时,通常考虑的因素是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两地不一致时,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相关的问题
第1题

A、A.“原告被告”为主,“被告原告”为辅  B、B.一律“原告被告”  C、C.“被告原告”为主,“原告被告”为辅  D、D.一律“被告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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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A、原告被告原则  B、被告原告原则  C、诉讼标物所原则  D、法律事实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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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简答题] 魏某某诉某宾馆劳动争议纠纷案 被告辩称:原告成为其合同制职工后,一直餐饮部工作。后被告与他方组建某娱乐公司,根据需要撤销了原餐饮部,原餐饮部16名职工成建制转入某娱乐公司。这样,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但原告被告提出变更合同意见置之不理,被告依法定程序解除与原告签订原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原告要求被安排宾馆客房部工作,被告不能接受,请求法院维持其决定。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原告成为被告合同制职工后,一直被告餐饮部工作。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与他方组建合资企业,经合法程序将原餐饮部职工成建制转入合资企业,原告亦实际到该企业工作并领取酬金。原、被告签订原劳动合同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被告为理顺劳动关系,要求与原告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拒绝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多次与原告协商末果,经合法程序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并无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第3项之规定,该院判决驳回原告魏某某诉讼请求。 某宾馆与魏某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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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A、A.被告原告原则  B、B.原告被告原则  C、C.法院指定  D、D.去哪个法院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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