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规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才能证明“有符合国务院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废物运输安全要求的交通工具”()
A、危险废物车辆运营证
B、有灭火设施
C、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
D、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
A、危险废物车辆运营证
B、有灭火设施
C、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
D、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
A、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B、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C、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D、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A、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B、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 C、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 D、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E、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A、年焚烧500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B、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C、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 D、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