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A、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提出了复审请求
B、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未提出复审请求
C、申请人在提出复审请求以后
D、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
A、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提出了复审请求
B、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未提出复审请求
C、申请人在提出复审请求以后
D、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
A、原申请已经被驳回 B、原申请已经被撤回或视为撤回 C、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届满后 D、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A、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 B、在专利局对原案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办理登记手续的两个月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C、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和发明人与原案的申请人和发明人必须一致,不允许改变 D、分案申请的申请人与原案的申请人可以不相同,但要有权利转让的证明材料
A、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前提出 B、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授予专利权通知书起两个月内提出 C、在原申请已被驳回,在收到驳回决定之后三个月内未提出复审请求之后提出 D、申请人收到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之后提出
A、A.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的,不允许将其中一部分作为分案申请提出 B、B.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的,允许将其可以拆开的零部件作为分案申请提出 C、C.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包含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分案时,原申请中至少保留为一项外观设计,其他的可作分案申请提出 D、D.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包含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原申请可以不保留任何外观设计
A、有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的18个月公布,以优先日作为申请日起算 B、分案申请,不是以递交日作申请日,而是以母案的申请日作为分案申请的申请日 C、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作为申请日起算计算专利保护期限 D、有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三年期限,以优先权日作为申请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