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理项目中需提交船舶机构检验的项目,由()申请。
A、船方
B、厂方
C、船方与厂方共同
D、厂修项目由厂方,自修项目由船方
A、船方
B、厂方
C、船方与厂方共同
D、厂修项目由厂方,自修项目由船方
A、船厂应向船舶检验机构提交工厂质量证明书。 B、船厂应负责提交船舶相符的完工图纸和相关资料,至少一式两份,一份交船舶管理公司,一份存于船上。船舶检验机构根据船舶管理需要可要求保存1份。 C、船厂应向船舶检验机构提交船舶检验报告。 D、船厂应负责向船舶登记机构提交船舶所有权证书。
A、无论何种情况下,船东或船舶经营人都应至少在检验前24小时将营运检验申请书面通知船舶检验机构; B、如船舶修理结合定期检验进行,可不向船舶检验机构递交附加检验申请; C、船舶定期检验应向船籍港所在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 D、船舶发生机损和海损时,船东应立即通知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并在船籍港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附加检验。
A、 根据船东或船舶经营人的申请,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相关缺陷可作为遗留项目推迟到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或在规定期限内消除; B、 必要时,可以在其检验证书中限制船舶主机功率(降低主机转速); C、 必要时,可以在其检验证书中对船舶航区进行限制; D、 必要时,可以在其检验证书中对船舶配员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