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中部两舷勘划水尺标志时,应在离载重线标志中心自左()处。
A、A.400mm
B、B.500mm
C、C.600mm
D、D.700mm
A、A.400mm
B、B.500mm
C、C.600mm
D、D.700mm
A、A.右边线应在离载重线圆环中心向左600mm处。 B、B.左边线应在离载重线圆环中心向左600mm处。 C、C.右边线应在离载重线圆环中心向右600mm处。 D、D.左边线应在离载重线圆环中心向右600mm处。
A、与载重线一样,吃水到达水尺数字上缘时,即表明为该数字所示的吃水。 B、水尺至少要从实际空船吃水下面0.2m处划起。 C、在船长中点两舷勘划水尺标志时,应在离载重线园环中心600mm处。 D、水尺数字尺寸与间距与载重线标志的字母尺寸、间距相同。
A、以平板龙骨的外表面为计量基准点 B、水尺读数的下缘与长水平线段的上缘齐平 C、吃水达到水平线段的下缘时,表明为标注水尺读数的吃水 D、在船长中部两舷勘划的水尺标志,水尺垂直线段的右边线在离载重线圆环中心向左600mm处
A、A.因该船在各航区的实际干舷值相同,所以实船载重线标志中仅勘划了航区“A”,航区“B”和“C”不需勘划 B、B.将部分尾部水尺勘划在平行于尾垂线的加焊扁钢上 C、C.水尺读数的下缘与水尺刻度线中长水平线段的下缘平齐 D、D.因受护舷材的影响,免除勘划甲板线标志,但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A、因该船在各航区的实际干舷值相同,所以实船载重线标志中仅勘划了航区“A”,航区“B”和“C”不需勘划 B、将部分尾部水尺勘划在平行于尾垂线的加焊扁钢上 C、水尺读数的下缘与水尺刻度线中长水平线段的下缘平齐 D、因受护舷材的影响,免除勘划甲板线标志,不必在证书中注明
A、免划甲板线,但载重线标志不能免划。 B、免划载重线标志,但甲板线不能免划。 C、免划甲板线和部分载重线标志,无须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D、免划甲板线和部分载重线标志,但应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A、 对船长≥65m的船舶,申请人应提交装载手册有船舶检验机构审核批准; B、 设备检验可按换证检验要求进行即可; C、 按照批准的干舷计算书和载重线标志图,对船舶两舷的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进行现场校核,除校核尺寸外,还应注意相关字母的正确标识; D、 对于客船,分舱载重线可勘划在船舶按载重线要求勘划的最深季节载重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