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载明的项目内容不包括()
A、配置范围
B、配制地址
C、药检室负责人
D、制剂室负责人
A、配置范围
B、配制地址
C、药检室负责人
D、制剂室负责人
A、医疗机构根据单位临床需要,制剂处方可变,配制工艺成熟,并且可在临床上长期使用于某一病症的制剂 B、制剂处方固定不变,配制工艺成熟,并且可在临床上长期使用于某一病症的制剂 C、医疗机构根据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制剂 D、医疗机构根据单位临床或科研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制剂
A、A.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B、B.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在市场销售 C、C.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D、D.经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A、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情况 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药检室和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以及主要配制条件、配制设备的变更情况 D、制剂室接受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