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独立董事。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五分之一
D、二分之一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五分之一
D、二分之一
A、在上市公司子公司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可以作为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B、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累计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C、管理层收购时,需要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D、独立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 B、本次收购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C、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 D、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 E、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可以不用监事会审议
A、A、存在特别表决权的科创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就特别表决权的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B、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C、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上市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可对股东征集投票权设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D、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