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A、A.王某,因侵占财产被判刑,3年有期徒刑刑满刚刚释放 B、B.张某,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C.赵某,个人负债100万元到期未清偿 D、D.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监事的弟弟
A、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 B、本次收购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C、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 D、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 E、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可以不用监事会审议
A、甲系A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弟弟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长期为A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D、丁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A、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C.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的法律顾问 D、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A、甲公司不得将孙某提交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B、经过董事会投票决定,可以选举孙某为独立董事 C、经过股东会投票决定,可以选举孙某为独立董事 D、交易所无权对孙某是否选举为独立董事发表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