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2年1月投资成立B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2013年1月1日,B公司向A公司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9%。已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8%,双方均为非金融企业,B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借款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假设借款利息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则B公司该项业务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A、0
B、30
C、78
D、108
A、0
B、30
C、78
D、108
A、A.Ⅰ、Ⅱ B、B.Ⅰ、Ⅲ C、C.Ⅱ、Ⅲ D、D.Ⅰ、Ⅳ E、E.Ⅱ、Ⅲ、Ⅳ
A、A.2012年4月1日初始投资成本为9000万元 B、B.2012年6月3日宣告分派2010年现金股利应确认投资收益1350万元 C、C.2013年5月6日宣告分派2012年现金股利应确认投资收益6750万元 D、D.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4400万元
A、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0日 B、自2012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 C、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9月23日 D、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