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A、本票
B、支票
C、汇票
D、理财
A、本票
B、支票
C、汇票
D、理财
A、经商业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作价,偿还商业银行债权。 B、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将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抵偿商业银行债权。 C、债务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商业银行可直接将其抵押物收回做为抵债资产。
A、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B、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E、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A、债务人可援引所有对抗债权人的事由来对抗第三人 B、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抗辩,必须是基于合同发生的,方可对抗第三人 C、债务人不能援引对抗债权人的事由来对抗第三人 D、债务人可以援引基于合同所发生的对抗债权人的事由,以此来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