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是否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 D、是否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必须报税务机关认可
A、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是否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 D、是否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必须报税务机关认可
A、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B、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C、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D、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搬迁的应税所得分别计入所属2012和2013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B、搬迁的应税所得计入2016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C、搬迁的应税所得180万元 D、搬迁的应税所得计入2013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A、A.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B.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C、C.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D、D.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C、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D、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工业企业税务筹划临界点为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从业人数≤100人,资产总额≤3000万元,实际税率为10% B、工业企业税务筹划临界点为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从业人数≤100人,资产总额≤2000万元,实际税率为10% C、其他企业临界点为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从业人数≤6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实际税率10% D、其他企业临界点为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实际税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