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由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部门对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其各岗位全面监督反馈的第()道防线。内部审计和合规监察等监督检查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并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和反馈。
A、一
B、二
C、三
D、四
A、一
B、二
C、三
D、四
A、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和其他业务部门内部监督 B、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和委托外部中介机构独立审计 C、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委托外部中介机构独立审计 D、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审计部门独立审计
A、单位负责人应当制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B、单位内部监察与其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不能保持相对独立,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C、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每年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D、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市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上级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在下级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按照先纵后横的顺序层层督办 B、下级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需要上级行整改的,由监督检查部门会同内控合规部门逐级上报,直至问题原因所在行,其对应主管部门为整改督办部门 C、职能部门开展尽职监督时,可以既是整改责任部门又是整改督办部门 D、审计局(分局)审计项目可移送内控合规部门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