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A、A.被撤销机关
B、B.撤销机关
C、C.继续行使其职权
D、D.被撤销机关上级机关
A、A.被撤销机关
B、B.撤销机关
C、C.继续行使其职权
D、D.被撤销机关上级机关
A、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委托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A、A.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直接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B.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C.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D.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