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主要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主要是:( )。<br/>A.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直接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br/>B.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br/>C.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br/>D.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不同<br/>
A、A.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直接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B.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C.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D.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