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4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4年度发生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为()万元。
A、30
B、150
C、180
D、1150
A、30
B、150
C、180
D、1150
A、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B、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C、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D、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以后纳税年度也不得扣除
A、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B、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D、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A.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5%的计提金额扣除 B、B.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计提金额扣除 C、C.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实际发生数扣除,超过的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 D、D.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实际发生数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
A、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B、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净损失 C、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D、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
A、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B、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C、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0%的部分,准予扣除 D、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