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劳工章程》 B、《亨利济贫法》 C、《伊丽莎白济贫法》 D、《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社会政策及立法》
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度进行的划分 B、按照法的历史传统、法的结构和法律渊源的差别,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 C、按照宗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宗教法系和世俗法系 D、按照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法的重要性程度以及法律意识的特点,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以中国、日本、朝鲜代表的“远东法系”或“中华法系”和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西方法系
A、在立法所调整的领域方面,促进性法律主要定位在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社会利益的基础、薄弱产业或事业,需要由国家推动或参与发展的领域。 B、在立法目的及调整手段方面,促进性法律主要是鼓励和促进基础、薄弱产业或事业的发展,然而对基础领域的解决是采用促进、引导的方式而不是传统立法采用的调控或调整的方式。 C、在法律机制的配置方面,促进性法律以促进基础、薄弱产业或事业发展为中心,以法律机制配置政府、社会、个人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使这种配置机制法律化。 D、促进性法律具有较强的政府主导性和政策性。 E、促进性法律中有较多的鼓励性规范,表现出鲜明的鼓励性特征。此外,促进性法律具有淡化相对人法律责任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