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后,需要中止审查的情形有()。<br /> Ⅰ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br /> Ⅱ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信息存在自相矛盾<br /> Ⅲ保荐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尚未解除<br /> Ⅳ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
A、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
A、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主承销商核对要点》 B、《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九号》 C、《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 D、《关于公司公告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通知》
A、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B、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C、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股票 D、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于次月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A、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B、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C、发行人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前,可以在其企业网站进行预披露 D、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配售 B、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配售 C、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 D、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应当终止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