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处理系统业务中利用()保证业务的完整性、不可抵赖性及用户身份的真实性。
A、业务双签
B、业务复核
C、数字证书
D、业务核对
A、业务双签
B、业务复核
C、数字证书
D、业务核对
A、A.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前置机崩溃或被侵入
B.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出现严重故障,预计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超过2小时或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预定日终处理时点前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定义为危机。城市处理中心出现严重危机,预计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预定日终处理时点前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定义为危机。前置机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预定日终处理时点前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定义为危机。
C.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造成可用人力资源的操作限制,严重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业务的正常办理。本预案主要规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的处置。其他突发事件可按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A、接入机构应记录其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之间发送和接收的电子商业汇票票据信息,并按规定将该信息向客户展示 B、承兑人在收到提示付款申请前,可查询电子商业汇票票面信息 C、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仅提供票据当事人的电子商业汇票支付信用信息,不对其进行信用评价或评级 D、票据当事人对票据信息有异议的,应通过接入机构向电子商业汇票运营者提出书面申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查询权限办理相关查询业务
A、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处理支票业务,前补4个0后,再录入支票号码中的下排8位流水号 B、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银行本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业务,前补4个0后,再录入票据凭证上的16位票据号码 C、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商业汇票委托收款的,录入票据凭证号码下排8位流水号 D、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商业汇票查询、查复业务的,录入票据凭证上的16位票据号码 E、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纸质商业汇票登记和查询,录入纸质商业汇票16位票据号码
A、《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加入(退出、变更)申请书》 B、《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清单》 C、《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新增系统参与者申请书》 D、《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新增系统参与者清单》
A、已承兑未解付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可通过票号区分)应与核心业务系统电子底卡登记簿中待兑付状态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核对相符 B、已承兑未解付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可通过票号区分)应与商业汇票系统中待兑付状态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明细核对相符 C、核心业务系统票据生命周期登记簿状态为“在库”的纸质商业汇票(含贴现和转贴现),应与票据实物核对相符 D、核心业务系统票据生命周期登记簿状态为“在途”的纸质商业汇票,应与贴现报表中的贴现明细核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