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票据债务人可以票据上欠缺表明票据种类的记载为由,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 B、票据债务人有权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C、票据债务人有权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D、票据抗辩的事由只能是法定的,而不得是当事人约定的
A、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B、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C、不管是否知悉,票据债务人都可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D、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A、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但可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B、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但可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C、票据债务人可以不履行票据债务 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存在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A、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B、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C、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出于恶意(明知对债务人有损害)时不适用前两项规定 D、持票人取得票据是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的,也不适用前两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