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B、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C、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D、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以后纳税年度也不得扣除
A、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扣除 B、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公司按工资总额的2.5% 提取的36000元职工教育经费列入成本开支 B、公司按工资总额的2.5% 提取的36000元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C、公司按工资总额的2% 计提的工会经费28800元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D、公司按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28800元,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A、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B、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D、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