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B、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C、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D、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A、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B、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C、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D、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A、年焚烧500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B、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C、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 D、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