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客户因合并、分立变更单位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需出具()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批准文件。
A、工商管理部门
B、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会计师事务所
A、工商管理部门
B、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会计师事务所
A、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B、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C、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D、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登记
A、企业经营范围应当体现企业经营特征 B、企业涉及两个以上经营范围的应当在名称中明示 C、因分立或合并而存续的企业从事许可项目,变更前已经批准的不需要办理新的审批手续 D、因分立或合并而新设的企业从事许可项目,变更前虽已经批准但仍需要办理新的审批手续
A、单位卡内对公结算账户名称显示为“指定持卡人姓名(关联单位基本账户名称)”字样。 B、指定持卡人变更姓名后,应相应变更单位卡内对公结算账户名称。 C、指定持卡人变更姓名或关联单位基本账户变更名称后,应向单位卡开户银行提出变更单位卡账户信息的申请,填写《变更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D、中心柜员使用[4303对公活期存款账户维护]交易修改账户名称中的指定持卡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