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混同原因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民法上的继受
B、商法上的继受
C、债权已被作为他人权利
D、未到期汇票的被背书人成为付款人时
A、民法上的继受
B、商法上的继受
C、债权已被作为他人权利
D、未到期汇票的被背书人成为付款人时
A、混同属于法律事件 B、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可以导致混同 C、混同绝对地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D、混同绝对地消灭由合同关系所生的从债权和从债务 E、在法律有例外规定时,混同也不产生债的消灭的效力
A、混同不产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因为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 B、混同具有清偿的性质 C、合同之债因混同而消灭,是因其目的已经达到 D、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不符合债的观念,故混同为债消灭的独立原因
A、事故苗子和潜在危害的识别是正确评估的基础 B、对事故苗子和潜在危害的正确判断是有效控制事故的重要途径 C、只要抓住事故隐患的根本原因,便可避免事故的发生 D、不充足地考虑环境因素的变化往往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A、自愿原则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决定保险范围和保费费率 B、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目的是有效弥补投保人的损失 C、近因原则中的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决定性的原因 D、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主要要求是及时全面地赔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