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起,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该按照1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商场既销售货物,又提供餐饮服务
B、建筑公司包工包料提供建筑服务
C、商场销售家电并送货上门
D、房地产公司销售开发的房屋
A、商场既销售货物,又提供餐饮服务
B、建筑公司包工包料提供建筑服务
C、商场销售家电并送货上门
D、房地产公司销售开发的房屋
A、A.自2015年5月15Et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 B、B.自2017年4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 C、C.自2017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 D、D.自2017年6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
A、2005年5月23日通过,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B、2005年5月23日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C、2007年5月23日通过,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D、2007年5月23日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A、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 B、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5月25日 C、2017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 D、2017年1月26日至2018年1月25日
A、增值税批发零售年销售额493万元(不含查补销售额5万元,不含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3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不含免税销售额41万元,不含税务局代开票销售额10万元) B、增值税零售年销售额50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 C、增值税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5万元 D、增值税应税货物年销售额52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