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不允许在发生支出的纳税年度“一次性扣除”的为获得长期利润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有哪些?()
A、建筑物
B、厂房
C、专利
D、机械
A、建筑物
B、厂房
C、专利
D、机械
A、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B、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50%扣除 C、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税前据实扣除 D、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
A、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B、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D、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B、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C、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D、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以后纳税年度也不得扣除
A、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在年度应纳所得税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在年度应纳所得税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 B、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90天 C、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30天 D、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 E、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183天
A、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扣除 B、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