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说明书【药品名称】项应按下列顺序列出()
A、商品名称、通用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
B、商品名称、通用名称、汉语拼音、英文名称
C、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
D、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汉语拼音、英文名称
E、英文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汉语拼音
A、商品名称、通用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
B、商品名称、通用名称、汉语拼音、英文名称
C、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
D、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汉语拼音、英文名称
E、英文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汉语拼音
A、详细列出过量应用该药品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B、详细列出过量应用该药品的处理方法 C、详细列出过量应用该药品的剂量 D、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可以不标明该项 E、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的,应当在该项下予以说明
A、用法用量应当包括用法和用量两部分 B、需按疗程用药的,必须注明疗程 C、规定用药期限的,必须注明期限 D、应当特别注意与规格的关系 E、应当详细列出该药品的用药方法,准确列出用药的剂量、计量方法、用药次数以及疗程期限
A、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列出活性成份的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应列出处方中所有的药味或有效部位、有效成份等 B、复方制剂可以不列出每个活性成份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内容。本项可以表达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 C、多组份或者化学结构尚不明确的化学药品或者治疗用生物制品,应当列出主要成份名称,简述活性成份来源 D、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辅料的,该项下应当列出该辅料,注射剂应当列出全部辅料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