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
A、维持原判
B、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C、直接改判
A、维持原判
B、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C、直接改判
A、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原则上应当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B、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按照上诉的范围进行审查 C、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提出上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量刑过轻的,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合适的刑罚
A、A.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直接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B.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C.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D.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不同
A、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B、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上诉引起的再审刑事判决书 C、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终审刑事判决书 D、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由抗诉引起的刑事审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