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符合《交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有()
A、授意、指使、强迫、教唆他人违规的
B、在共同违规中起主要作用的
C、伪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或者相互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检举揭发的
D、包庇同案人员的
E、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员的
F、实施违规行业后逃匿的
A、授意、指使、强迫、教唆他人违规的
B、在共同违规中起主要作用的
C、伪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或者相互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检举揭发的
D、包庇同案人员的
E、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员的
F、实施违规行业后逃匿的
A、过失或者初次违规且情节轻微的 B、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主动交代或者纠正违规行为的 C、检举他人违规行为,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D、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 E、经办人员经抵制无效,被迫实施违规行为的
A、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行纪行规,其行为已经造成银行直接经济损失的 B、员工违反行纪行规,行为可能对银行经营、资产、声誉等带来损失的 C、员工行为不符合交通银行员工行为准则或社会道德要求,暂不构成对银行资产、经营、声誉等损失的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已经涉及犯罪的
A、兴业银行员工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B、兴业银行员工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二类案件 C、兴业银行员工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D、兴业银行员工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一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