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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网友 发布时间:
【单项选择题】

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B、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C、C.公司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可以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

D、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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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A、甲公司成立满1后,发起人A转让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  B、甲公司的董事B在任职的第1,转让了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  C、甲公司的董事C于200438辞去董事职务,105转让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  D、甲公司2004715成功上市交易,甲公司的董事D于次510转让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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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A、200899  B、2008910  C、200999  D、200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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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A、甲在517可以继续买卖该挂牌公司股票  B、甲在518可以继续买卖该挂牌公司股票  C、甲在519可以买卖该挂牌公司股票  D、甲在520可以买卖该挂牌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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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83,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720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1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16和93,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3.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915,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2015111,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起6个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1225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115,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1120,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81至3,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015111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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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83,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720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1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16和93,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3.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915,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2015111,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起6个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1225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115,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1120,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81至3,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在收购甲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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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83,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720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1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16和93,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3.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915,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2015111,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起6个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1225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115,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1120,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81至3,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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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83,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720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1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16和93,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3.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915,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2015111,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起6个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1225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115,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1120,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81至3,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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