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在法的系统中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认知功能;(2)();(3)规范功能。
A、预测功能
B、评价功能
C、强制功能
D、构成功能
A、预测功能
B、评价功能
C、强制功能
D、构成功能
A、A.大陆法系国家以制定法为法的正式渊源,判例一般被认为是法的非正式渊源 B、B.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属于法的正式渊源 C、C.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定法中属于基本法律的,通常以统一完美的法典为表现形式 D、D.英美法系国家的制定法一般为单行法,并且不被认为是法的正式渊源
A、在法的渊源方面,制定法为法的正式渊源,判例基本上被认为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 B、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制定法编纂观念)上,基本法律通常被编纂成法典 C、在诉讼模式(诉讼程序)上,诉讼采用对抗制模式,法官的作用较为消极 D、在法官的推理方式、权限方面,法官采用演绎推理方式,只能司法不能立法
A、在法的渊源方面,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 B、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制定法编纂观念)上,制定法一般表现为单行法 C、在诉讼模式(诉讼程序)上,诉讼采用纠问制模式,法官在诉讼中较为主动 D、在法官的推理方式、权限方面,在没有制定法时,法官通过归纳推理形成一般规则或原则再适用于具体案件,实际上存在法官造法
A、该原则以属人主义为基础 B、该原则以属地主义原则为基础 C、该原则以保护主义原则为基础 D、我国在法的对象效力上采取的是综合原则 E、根据该原则,有关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适用居住国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