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诺的生效,英美法采用()
A、投邮生效原则
B、到达生效原则
C、两者均采用
D、两者均不采用
A、投邮生效原则
B、到达生效原则
C、两者均采用
D、两者均不采用
A、A.英美法系实行“投邮先效原则” B、B.英美法系实行“到达生效原则” C、C.大陆法中以德国法为代表采用的是“到达生效原则” D、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纳的是“投邮生效原则” E、E.根据《公约》规定,接受可以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与接受通知先于或同时到达发盘人
A、英美法系是在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其发展过程中完全没有受到罗马法的影响 B、英美国家既有判例法,也有制定法,甚至在某些国家的一些法律部门还编纂有法典,但法典不像大陆法系国家那样高度概括,严密和富有逻辑性 C、在法律推理上,英美法系通常采用演绎法的推理方式 D、英美国家采用“诉讼中心主义”,非常重视程序法建设,很早就形成了“程序优先”的法律传统
A、在投邮主义中,即使函电在传递途中遗失,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 B、在采取到达主义时,要约人是否知悉函电内容对承诺的生效有一定的影响 C、在承诺的生效问题上,我国采取到达主义 D、受要约人在以行为作出承诺时,行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