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一位姓陈的当事人到律师事务要求见赵某某律师。假如你的赵律师的助理,赵律师在外工作无法赶回,要求你先接待当事人并做一些初步的准备。经过你的初步的接洽和了解,了解到事情大致的原委为:2016年初,陈某由于私人生意的需要,向他的朋友王某借了10万元用于经营,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2016年12月31日还本付息(年息24%),否则除了还本付息之外,还要支付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当天,王某通过银行向陈某的账户上转入了10万元。2016年12月28日,陈某在银行取款直接支付给了王某本息共7.4万元(利息2.4万元、本金5万元),当时王某给陈某书写了《确认函》(记载:“确认函,今陈某还欠王某本息74000元。此据。立据人:王某,2016年12月28日。”)。同日,陈某通过其姐姐的银行账户向王某转账5万元。至此,全部的本金10万元以及利息24000元已经全部偿还。但是,王某说等其核实收到了全部款额之后再给陈某写确认函。之后,陈某电话给王某,王某确认说收到了陈某姐姐转来的5万元,认为没有必要再写什么收条或者确认函了。陈某也认为此事就了结了。没想到,2017年12月28日王某委托律师到法院对其提起了诉讼,称陈某还欠其7.4万元至今未还,要求法院判决还款7.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22万元。接到起诉状后,陈某曾经多次打电话给王某,但是王某说自己具体记不清楚了,一切事情按照法律办,让他和律师以及法院去说。赵某很是气愤,觉得本来和自己王某一直都还比较要好、彼此都有过借款帮助对方共渡难关,没想到律师介入之后不讲道理。赵某现在手里只有一份《借款合同》以及《确认函》,还有原告的《起诉状》以及法院的相关文书。你作为律师助理,应该做好哪些工作,之后向赵律师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