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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甲公司&rdquo;)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材料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量,半年末和年度终了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甲公司2017年12月初A材料结存1000公斤,实际成本40000元。12月发生有关A材料的业务如下:<br /> (1)12月1日,从外地购入A材料2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600元,另发生运杂费及保险费1200元,装卸费800元,各种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br /> (2)12月8日,从本市购入A材料8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2800元,增值税税额5576元。货款未付,材料已验收入库。<br /> (3)12月15日,接受丙公司投资,收到A材料1200公斤,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49200元(含税),投资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投资协议规定,丙公司投资后其投资占甲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的1%。<br /> (4)12月31日,汇总本月发出A材料3000公斤,其中生产丁商品领用2000公斤,公司管理部门领用1000公斤。<br /> (5)12月31日,假设用库存A材料生产成丁商品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为9400元,丁商品的估计售价为95000元,估计销售丁商品将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5000元。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前,A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零。<br /> 甲公司持有的剩余A材料专门用于生产丁商品。 编制甲公司与A材料初始计量有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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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A、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由、乙、丙三企业于2010年4月1日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企业投资600万元,乙企业投资300万元,丙企业投资100万元。
B.实物
C.信用
D.知识产权
E.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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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简答题]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在收购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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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A、公司成立满1年后,发起人A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B、公司的董事B在任职的第1年,转让了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  C、公司的董事C于2004年3月8日辞去董事职务,10月5日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D、公司2004年7月15日成功上市交易,公司的董事D于次年5月10日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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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简答题]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公司的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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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简答题]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ldquo;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ldquo;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ldquo;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ldquo;丁公司”)与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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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简答题]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015年11月1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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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简答题]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 (1)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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