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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02年4月,某自行车总厂委托一家印刷厂设计了金凤牌商标。其文字、图形完全仿制上海自行车公司的凤凰牌商标;同时金凤牌又是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已经注册的商标。该自行车总厂推出的这一商标,致使许多消费者发生误认和误购。直至2002年7月2日,该自行车总厂还在报刊上刊登广告,以此金凤牌商标冒充已经注册的商标。至2002年8月止,该自行车总厂总共组装了这种&ldquo;金凤&rdquo;牌自行车共计225000辆,并销售了其中205000辆,行销湖南、黑龙江等23个省、市。该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注册商标凤凰牌、金凤牌自行车的商标信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此,上海自行车公司和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对该自行车总厂提出了指控。<br /> 应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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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简答题] 20164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44日至20166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45日至201664日。47日,甲公司与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9日、4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16日、4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行车价款50万元。4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5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行车买卖合同。5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30日付款交货。5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行车。5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取得已受领行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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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简答题] 20164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44日至20166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45日至201664日。47日,甲公司与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9日、4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16日、4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行车价款50万元。4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5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行车买卖合同。5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30日付款交货。5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行车。5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中止履行向丁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的义务,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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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简答题] 20164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44日至20166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45日至201664日。47日,甲公司与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9日、4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16日、4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行车价款50万元。4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5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行车买卖合同。5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30日付款交货。5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行车。5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与戊公司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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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A、20164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44日至20166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45日至201664日。47日,甲公司与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9日、4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16日、4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行车价款50万元。4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B、5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行车买卖合同。5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30日付款交货。5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行车。5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C、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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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简答题] 20164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44日至20166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45日至201664日。47日,甲公司与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9日、4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16日、4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行车价款50万元。4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5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行车买卖合同。5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30日付款交货。5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行车。5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银行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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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A、20164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44日至20166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45日至201664日。47日,甲公司与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9日、4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16日、4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行车价款50万元。4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B、5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行车买卖合同。5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30日付款交货。5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行车。5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C、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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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A、20164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644日至20166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45日至201664日。47日,甲公司与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9日、4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16日、4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行车价款50万元。4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B、5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行车买卖合同。5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30日付款交货。5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行车。5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C、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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