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召集股东会会议
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召集股东会会议
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A、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丙公司董事会,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B、丙公司成立后签订了收购乙公司资产的合同并已支付部分价款。甲公司为获得丙公司的经营控制权,于某日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该次临时董事会,同意甲公司代表秦某辞去丙公司监事职务,并且改选了丙公司的董事的决议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C、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D、如果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后,留下1000万元资产,公司章程没有对破产清算约定的,甲公司能分得600万元财产 E、如果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后,留下1000万元资产,公司章程没有对破产清算约定的,甲公司能分得700万元财产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 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 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无须办理公司登记 D、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经登记机关批准方可设立
A、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由3~13人组成 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C、董事会的职权中包括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董事会中必须设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E、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