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权利要求书应当以摘要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B、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实用新型的外形特征。 C、一项实用新型可以有一个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并应写在同一项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D、权利要求中不得包含不产生技术效果的特征。
A、专利的保护范围的确定是以权利要求书中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构成的发明创造的实质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或措辞为准 B、权利要求既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C、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 D、从属权利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
A、审查员在授权通知书表格中填写的权利要求1,3-5的提交日期应该是2002年9月10日 B、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改变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5的内容均改变了,权利要求1-5的提交日期应当都是2002年10月12日 C、申请人在2002年9月10日提交的修改文本中,实际上仅仅是对权利要求1、5进行了修改,对权利要求2并没有进行修改,因此授权通知书表格中权利要求1、5的文本提交日期应当是2005年10月12日,而权利要求2的提交日期应当是2002年9月10日 D、授权通知书表格中权利要求1、2、5的依据的文本提交日期应当是2005年10月12日
A、不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B、产品和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独立权利要求 C、产品和该产品的用途独立权利要求 D、产品和外观的独立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