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与甲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已工作四个月,月工资和工作绩效挂钩。1月工资6500元,2月工资5000元,3月工资3000元,4月工资25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每月。现甲公司以小王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王或者额外支付小王一个月工资。请问如果甲公司选择额外支付小王一个月工资,应按什么标准支付?()
A、2000元
B、2500元
C、4250元
D、6500元
A、2000元
B、2500元
C、4250元
D、6500元
A、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末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即与吴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理由,裁决吴某某回某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某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该劳动合同缺少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该劳动合同没有经过鉴证;且合同为期一年已经届满、应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A.甲公司应当与赵某补签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合同补签之日起建立 B、B.赵某与甲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 C、C.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进入公司开始工作时建立 D、D.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试用期满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