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认定为有住房()
A、在城区拥有所有权住房、非住房的
B、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
C、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城区转移所有权房屋的
D、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因离婚放弃自有房产的
A、在城区拥有所有权住房、非住房的
B、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
C、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城区转移所有权房屋的
D、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因离婚放弃自有房产的
A、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B、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C、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提出续租申请未获批准的 D、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的 E、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臵公共租赁住房的 F、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A、A.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下的,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以下 B、B.家庭成员在3人及以上的,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以下 C、C.家庭成员2人且为非夫妻关系异性的,可按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D、D.公共租赁住房为高层住宅的,配租面积标准可放宽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