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A、A.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B、B.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C、C.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D、D.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E、E.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A、A.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B、B.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C、C.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D、D.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E、E.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A、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作家办法约束的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四类 B、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类 C、政府指导价,药品经营者自主定价两类 D、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两类 E、政府定价,药品经营者自主定价两类
A、在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内按交付时价格计算 B、逾期交付物的按交付时价格计算 C、逾期交付物的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D、逾期交付物的价格下跌时,按新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