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合作者在分得原油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是()
A、按国际市场同期同类品质的原油价格计算的收入
B、按国内市场同期同类品质的原油价格计算的收入
C、将分得的原油出售后实际取得的收入
D、按当年原油销售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的收入
A、按国际市场同期同类品质的原油价格计算的收入
B、按国内市场同期同类品质的原油价格计算的收入
C、将分得的原油出售后实际取得的收入
D、按当年原油销售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的收入
A、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 B、应聘在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 D、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A、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仅指外国自然人与中国自然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B、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仅指外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C、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仅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D、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A、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出资 B、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缴清出资 C、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出资 D、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