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是()。
A、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
B、应聘在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
D、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A、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
B、应聘在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
D、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A、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B、应聘在中国境外的企业,同时又取得境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中国专家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D、在中国境外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内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E、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A、股票转让所得不计算填报年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已减除费用及附加费用后的收入额计算年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允许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时缴纳的有关税费后计算年所得 D、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应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A、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B、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单独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C、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D、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现执行的标准是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劳务报酬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各项手续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