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权提出提案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议案人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的股东,有权提案 C、在某上市公司审议股东大会利润分配方案时,其10%股东在会议现场建议修改原定方案,经召集人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可就修改后方案表决 D、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发出通知公告后,董事会应1/2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可以在召开前10日内增加提案。
A、有权提出提案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议案人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的股东,有权提案 C、在某上市公司审议股东大会利润分配方案时,其10%股东在会议现场建议修改原定方案,经召集人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可就修改后方案表决 D、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发出通知公告后,董事会应1/2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可以在召开前10日内增加提案。
A、挂牌公司应在董事会召开5个转让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发行方案和股东大会通知 B、挂牌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过股票发行决议后2个转让日内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认购公告 C、挂牌公司应在验资后10个转让日内提交备案材料 D、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函后,应当在2个转让日内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A、挂牌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B、股东大会的提案审议应当符合程序,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 C、股东大会表决议案时,可以根据情况修改或增加议案 D、年度股东大会需由律师见证